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建工系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8-05-25   来源:   点击量:

建工系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人身或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等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结合《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校纪校规,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制定本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一、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学校声誉、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二、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以及《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半军事化管理制度》之规定,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制度,全体同学必须按划定的寝室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并遵守学校生活、学习管理制度。

三、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不得在校外酒店、宾馆等场所过夜留宿。如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在外租房或住宿,由此引起的不安全因素或者事端由租房者自己承担并给与警告以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引起严重后果或者经教育无效,劝其退学。

四、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执意要求回家住宿,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家长同意、所在学院同意、学校同意批准后,可以回家住宿。在家住宿期间安全责任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生在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六、禁止学生到水库、塘坝等处游泳;学生不得到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从事娱乐活动或打工。在外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性高的交通工具出行,不乘坐“三无”车辆,因贵阳市无自行车道,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尽量靠道路两边行驶,确保自身人身安全。校园内使用共享单车时,请存放在学院指定位置:清镇校区存放于学院大门口旁,阳关校区存放于1号2号门旁。夜间不使用共享单车上街游玩。

七、严禁学生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改造、私拉电源,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使用煤油灯、酒精灯、蜡烛等,严禁使用电炉,煤炉等取暖,自炊,严禁在公共场合点燃明火,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遇到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偷盗等意外事故及异常情况,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等有关部门,积极协助事故的监控和处理。

 九、学生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或交由宿管中心予以无偿保管;保管好自己的存折、银行卡、身份证,不在网上泄漏个人信息及密码,不在宿舍内经营、发放“校园贷”等虚假宣传单,自己不主动向“分期乐”、“人人乐”等平台贷款,自己不外借或泄露个人信息,严防自身信息安全。

十、学生清扫教室、宿舍卫生或平常晾晒衣物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注意不要将身体探出窗体或阳台外边。

十一、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包装的食品,不到无卫生保证的饮食场所就餐,不冒险尝试可能导致过敏及毒害的食物。自觉抵制毒品。

十二、关心自身与身边同学的健康状态,身心出现健康问题或存在过往病史应及时向老师沟通,不瞒报病情。看病前往正规医院,不求助没有医疗资质的诊所或卫生站点

十三、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应严格执行《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条例》的规定,如因学生违反该规定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一切责任学生自负。

十四、在教学、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假期在工地实习或兼职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防止受骗并注意自身安全。

十五、学生签字确认即表示:已知悉、理解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告知书中规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