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9日下午四点,贵州交通职业学院建筑工程系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在五教三楼会议室举行了第二次小组讨论。本次讨论由建工系团总支副书记马俊同学负责开展。
本次讨论的主题是党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大家进行了20分钟的激烈讨论,最终推举了四位同学作为发言代表进行发言,同学们说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
有了这些条文,发展党员的工作就有了更严格的手续,对党员的要求就有了更具体的标准,发扬党内民主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就有了党规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