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交职院办〔2016〕4号
院属各部门、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七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院体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质,深入推进大学生“三走”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充分调动大学生传承体育精神、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展示我院体育教育活动、学生半军事化管理成果和师生的精神风貌,力争体育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经学院研究决定,将举行2016年体育健康运动会暨军事汇操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运动会召开时间:
2016年10月26日-27日全天
2、开幕式彩排时间、地点:
10月24日 中午12:50 清镇校区足球场
10月24日 下午16:30 阳关校区足球场
3、开幕式时间、地点:
10月26日 上午9:00 清镇(阳关)校区足球场
二、开幕式议程(新校区)
1、整体出场顺序:
老校区:国旗队、校旗队、红旗方队、各院级汇操方队(顺序为:①机电系②汽车系③信息系④护卫队,须持系旗正步入场)
新校区:国旗队、校旗队、标语队、红旗方队、各院级汇操方队(顺序为:①物流系②管理系③路桥系④建工系,须持系旗正步入场)、裁判员队代表、各院系运动员代表队(顺序为:①物流系②管理系③路桥系④建工系⑤机电系⑥汽车系⑦信息系⑧国际教育部,须持院系牌齐步入场)。
2、升旗仪式,奏唱国歌
3、领导致开幕词
4、裁判员宣誓(清镇校区)
5、运动员宣誓(清镇校区)
6、院领导宣布运动会开幕
7、除汇操方阵外,其他方阵退场
8、宣布军事比赛开始
9、军事汇操结束,宣布运动会项目开始
10、运动会竞赛(竞技类)项目、趣味运动项目开始比赛
三、运动会总体规划
1、清镇校区作为本次运动会主赛场,将进行以下赛事:
田径比赛全部项目、军事汇操项目、趣味比赛项目、竞技比赛项目(大球类)、教职工比赛项目(田径类)
2、阳关校区作为本次运动会分赛场,将进行以下赛事:
军事汇操项目、趣味比赛项目、竞技项目(小球、棋牌类)、竞技比赛项目(大球类)、教职工比赛项目(非田径类)
3、田径比赛项目只在清镇校区开展,阳关校区系部运动员报名后乘车前往清镇校区参赛;
4、教职工项目26日在阳关校区举行非田径类比赛,27日在清镇校区举行田径类比赛。
四、相关比赛项目说明
(一)军事汇操比赛
1、参赛单位:
清镇校区:路桥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物流工程系
阳关校区: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2、比赛时间:2016年10月26日
运动会开幕式后预计9:40-10:40
3、比赛地点:清镇(阳关)校区足球场
4、参赛要求
①各系部选派一支参赛代表队(200人,物流系150人)
②比赛内容:静止科目、行进科目。
③评分要求:着装统一规范、精神面貌良好、动作整齐划一。
④计分方法:采用现场打分赛后统分的方法。
⑤奖励设置:军事汇操比赛取前3名。
⑥比赛出场顺序:抽签决定
(二)田径比赛:
1、参赛单位: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物流工程系、教职员工
2、比赛时间:2016年10月26日、27日全天
3、比赛地点:清镇校区足球场
4、项目设置:
(1)男子组(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三级跳远、跳远、铅球(大专7.26kg)
(2)女子组(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5、报名及参赛办法:
各参赛单位于2016年10月20日前按照附件“学院2016年体育健康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要求,将“田径比赛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发送至江忠海老师QQ邮箱397013791@qq.com,如有疑问拨打15599133991进行咨询。
(三)、趣味比赛:
1、项目设置
拔河比赛 、集体跳绳、五人绑腿跑、罚球线投篮、自行车慢骑、
迷你马拉松、报纸搭桥、运呼啦圈、快乐抱抱爆、双人绑腿
2、比赛时间、地点、报名及参赛办法
详见各承办部门通知(方案)
(四)、竞技比赛(小球、棋牌类)
1、项目设置
乒乓球、象棋、围棋、跳棋、斗地主、双升等
2、比赛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26日、27日 阳关校区
3、报名及参赛办法
详见各承办部门通知(方案)
(五)、竞技比赛(大球类)
1、项目设置
五人制足球赛、三人制篮球赛
2、比赛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26日、27日 清镇(阳关)校区
3、报名及参赛办法
详见各承办部门通知(方案)
(六)、教职工项目
1、2016年10月26日在阳关校区举行非田径类比赛项目;
2、2016年10月27日在清镇校区举行田径类比赛项目;
3、报名及参赛办法详见工会相关通知(方案)。
五、运动会期间各部门负责的工作
1、院办:负责全面协调运动会各项工作。
2、基础部:主要负责秩序分册的编排、裁判(包括学生裁判)的培训、
场地器材保障、明确各组组长、成绩统分公布等。
3、总务处:安排师生清镇(阳关)校区往返交通车,安排因运动会延时
等原因的教职工下班交通车,安排医务人员、赛场桌椅、场地及设施
维修等。
4、宣传部:负责图片拍摄、会场标语、横幅、新闻报道等。
5、教务处:负责通知学院师生,运动会期间的教学安排等。
6、保卫处:负责军事汇操评委和运动会学生比赛场地安全保卫工作等。
7、学生处、团委:负责运动会开幕式的协调工作,会场音响,场地布置,
播音及学生奖品、荣誉证书的打印和发放等。
8、工会:负责组织教工参赛的报名,奖品发放(项目待定)等。
9、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协调国际交流学生相关参赛事宜。
10、各系部:负责组织学生有序参加各类比赛、学生考勤等。
六、其它事项
(1)比赛期间如各参赛对裁判裁决存在异议,应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学院2016年体育健康运动会组委会及仲裁委员会名单》
附件2:《学院2016年体育健康运动会军事会操比赛评分标准》
附件3:《学院2016年体育健康运动会田径比赛报名办法及竞赛规程》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19日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印发
附件1: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体育健康运动会组委会名单
组 长:张 静 卢正平
副组长:刘 雁
成 员:
杨树枫 王端祥 伍 建 刘正发 李晓艳
班贵宁 魏亚莉 刘文华 周德军 杨 涛
徐鋆晟 许慧芳 罗 筠 詹黔江 冯 萍
肖志红 曹云刚 周 勇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体育健康运动会仲裁委员会名单
组 长:张 静 卢正平
副组长:刘 雁
成 员:杨树枫 班贵宁 李晓艳 罗文全 徐鋆晟
附件2:
学院2016年体育健康运动会军事汇操比赛评分标准
一、各项评分标准:比赛评分按11分制计
(一)总体效果(1分,以系部为单位,比赛结束后打分)
1、方队整齐,旗手和护旗手动作规范,对型整体效好,通过主席台按要求完成齐步、正步等。占0.5分
2、进入场地后保持队型整齐,接受领导检阅时队列整齐、声音宏亮。占0.5分。
(二)分项评分项目(10分)
1、服装统一、男生不留长发,男、女生不染发。(1分)
2、精神面貌(2分)(包括进场和退场时声音宏亮、步伐整齐、富有朝气、精神面貌好)。
3、指挥员口令下达宏亮、准确,停止科目队列整齐,行进科目队列排队整齐。(1分)
4、汇操表演(4分):动作准确、到位、连接流畅。
5、队形变换(2分):有创意,具观赏性。
二、汇操表演内容:
1、静止科目:向左、向右、向后转、立正、稍息、跨立、下蹲、起立、敬礼、半面向右转(每项一遍)。
2、行进科目:齐步、正步、跑步(每项做一遍)。
三、各系部表演方队人数为200人(物流系150人),每缺10人扣0.1分(不足10人按10人计算),多出人数不加分,退场的表演队和进场的表演队时间上应相互衔接。
附件3:
学院2016年体育健康运动会田径比赛报名办法及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16年10月26日—10月27日
二、比赛地点:清镇校区田径场
三、参赛单位:
汽车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路桥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物流工程系、国际教育部
四、项目设置:
1、田径项目:
(1)男子组(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三级跳远、跳远、铅球(大专7.26kg)
(2)女子组(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五、报名办法:
1、以系(校)为单位组队,队员必须是在籍学生(含国际交流学生)。
2、每人限报两个项目(接力项目除外)。
3、男女各比赛项目每参赛单位限报人数如下:
100米男女各8人;200米男女各8人;400米男女各8人;800米男女各10人;1500米男子10人,女子5人;3000米女子5人(只设女子组);5000米男子5人(只设男子组);10000米男子5人(只设男子组);4x100米各单位男女各两队(队员不能重复);4x400米各单位男女各两队(队员不能重复);跳高、跳远、铅球男女各10人;三级跳远10人(只设男子组)。
4、男女两项接力比赛项目各单位分别限报2队。
5、一经上报《运动会报名表》不予更改。
6、对报名参赛而不参加竞赛的将给与团体总分扣1分处理。
六、竞赛办法:
1、以系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国际教育部不计算团体总分。
2、采用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规则。
3、各系在提交报名表时需对本系运动员进行编号,编号范围如下:
序号 |
系部 |
号码簿范围 |
|
序号 |
系部 |
号码簿范围 |
1 |
汽车工程系 |
001—130 |
5 |
路桥工程系 |
521—650 |
2 |
管理工程系 |
131—260 |
6 |
建筑工程系 |
651—780 |
3 |
信息工程系 |
261—390 |
7 |
物流工程系 |
781—910 |
4 |
机电工程系 |
391—520 |
8 |
国际教育部 |
910—920 |
(注:号码簿固定到人,不分项目)
4、10月25日中午12:30各参赛团队领取号码布,阳关校区各团队在足球场黎亚琴(18798765298)处领取,清镇校区各团队在足球场廖斌(13639055066)处领取,比赛结束后由各参赛团体按序号整理好后集中归还,遗失需进行赔偿。
5、各项目参赛运动员提前15分钟到检录处检录,检录时携带学生证备查,将号码簿用别针安置在胸前(清晰、可见),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向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取消该团队团体总分。
6、取消不足3人报名参加的比赛项目。
7、严禁穿长(粗)钉的跑(跳)鞋参加比赛,会对塑胶场地造成破坏,对恶意违反者将追究赔偿责任。
七、录取名次与记分奖励:
1、竞赛项目计分办法:
(1)10人以上(含10人)参赛的项目,取前6名,按7.5.4.3.2.1记分;
(2)7—9人参赛的项目,取前4名,按5.3.2.1记分;
(3)4—6人参赛的项目,取前3名,按4.2.1记分;
(4)只有3人参赛的项目,取前1名,记3分;
(5)如名次并列,得分按本名次和下名次积分之和平均分配,无下名次;
(6)破院田径最高纪录加5分(含接力比赛)。
(7)报名后,而不参加竞赛的(含迟到、弃权等),按每人次扣除团体总分一分,确因生病不能参赛的须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仲裁委员会签字确认。
2、团体积分:
(1)按各系(校)取得各单项积分之和计算总积分;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趣味项目和教工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3、奖励设置:
(1)取团体总分前三名予以奖励;
(2)评选一个体育风尚奖、一个精神文明奖和两个优秀组织奖。
4、申议与仲裁:
对比赛结果和积分成绩有异议的代表队,由领队(系部校书记)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议,由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做出最终裁决。